2024-06-19 17:08:55
为捍卫法律尊严、维护司法权威,切实保障胜诉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的相关规定,现本院依法公布下列被执行人信息,公开悬赏征集其财产线索及本人下落。
被执行人:李方清
公民身份号码:370123196702062910
家庭住址:济南市长清区马山镇潘庄村208号
未履行金额:90123.12元及迟延履行利息
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李方清可供执行的财产信息(已发现的被执行人未处分财产不属于悬赏范围)属实并执行到位的,给予举报人1000元作为奖励。
本院在执行被执行人李方清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经邹平市人民法院审理作出的(2023)鲁1681民初1062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李方清拒不履行民事调解书确定的义务——支付90123.12元及迟延履行利息。经传唤被执行人拒不到庭,拒不申报财产,至今未主动履行。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员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0543-4262681(贾法官)
邹平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