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中院组织召开全市法院“规范执行年”活动动员部署会

2020-05-08 09:13:42来源: 南省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作者:

  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要求和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规范执行年”活动的安排部署,进一步规范全市两级法院执行工作,向着“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不断迈进。2020年4月16日下午,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召开“规范执行年”活动动员部署会,会议以视频形式开至五家基层法院。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进,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赵勇,党组成员、驻院纪检监察组组长梁红萍在主会场参会,各县(区)法院执行局局长及执行局干警在分会场参会。  赵勇局长就开展“规范执行年”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全市两级法院要围绕工作目标抓落实;紧盯工作任务抓落实;按照工作措施和要求抓落实。并对下一步开展“规范执行年”活动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各辖区法院党组要结合此次动员部署会精神认真抓好活动的安排部署,要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排查整改和规范。二是要把省高院活动方案和市中院实施方案的要求与自身工作实际相结合,按照时间安排,有序推进。三是要把落实执行工作“三统一”和“一案双查”工作结合起来,对存在的重大工作隐患及时请示汇报,发现违法、违规线索要按工作流程及时移送或启动“一案双查”。  王进院长强调,全市两级法院要以开展“规范执行年”活动为契机,细化工作措施,全面提升全市法院执行工作质量效率。保证全市法院执行工作良性循环和核心指标高位运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执行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全面开展好“规范执行年”活动,王进院长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要正视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切实抓好组织领导和问题整改。全市法院要认真学习领会“规范执行年”要求,认真总结经验、补齐工作短板,采取扎实有效措施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取得实效。要继续发扬顽强拼搏、攻坚克难的精神,再接再厉、久久为功,着力推进规范执行,不断提升全市法院执行工作水平,努力向“切实解决执行难”更高目标不断迈进。
  二是要加强督促检查,务求“规范执行年”活动取得成效。全市法院要以加强监管作为规范执行的重要抓手,实现执行工作精细管理,推进执行案件分类管理,抓好案件信息集中管理和执行案款规范管理,切实加强执行过程的监督管理。对于督查中发现的不规范执行问题,要及时提醒,抓好整改,确保取得实效。
  三、自觉接受监督,切实抓好舆论宣传。坚持党的领导、人大政协的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是做好法院工作的保证。在开展“规范执行年”活动中,全市法院要多向党委政府汇报,主动向人大、政协报告执行工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见证执行,自觉把执行工作置于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不断提升社会各界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同时要强化“规范执行年”活动新闻舆论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通过报刊、电视及各种自媒体平台,抓好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展示规范执行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不断扩大“规范执行年”活动的社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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