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模式开创执行新格局

2020-06-11 14:34:35来源: 人民法院报作者:

  全国模范法官、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行局四级高级法官 李振宇
  作为一名在执行一线工作十年的“老法官”,亲历了执行模式从十年前上线之初的青涩到智慧执行的全面开花结果,我深深感受到我们伟大祖国的司法进步,这种进步不仅仅反映在各级法院的工作报告中,更实实在在体现在执行法官日常工作、全社会法治观念、老百姓法律意识上。
  一、人工智能技术为司法赋能。执行工作难在人难找、财产难寻。执行人员的大部分精力也都耗费在了对被执行人财产的查找和控制上面。十年前,执行法官日复一日跑银行、跑公安、跑工商、跑国土……效率低下,苦不堪言。2010年,在最高法院和广东高院的支持下,深圳法院在全国首创集查、控于一体的“鹰眼查控网”,探索用电子流、信息流、数据流取代传统的人流、车流、纸质流。深圳全市两级法院查控队伍从数百人减少到全市11个法院各需1人;查控范围扩大到银行、国土、证券、车管、工商等43个单位,远超人工查控的范围,在查控人员减少90%的前提下,工作量提高10倍以上,整体效率提高100余倍。
  二、支持法院工作成为全社会共识。司法进步不仅体现在法院工作人员司法保障水平上,更体现在全社会法治观念的进步、对法院工作的支持上。执行信息化、网络化、体系化,需要取得不动产登记、公安、银行、证交所、工商、铁路、民航等的支持才能成就可能。我深感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大力支持和配合,有了党委政府的支持,在较短时间内就在法律法规框架内建立了与执行信息网络的对接模式、管理方式、业务流程等,从而促使公民的信用信息得到整合,失信者受到惩罚,全社会形成“守信光荣、失信耻辱”的良好氛围。
  三、人民群众法律意识不断增强。随着智慧执行大格局的不断建立和完善,我也明显感受到,懂法讲道理的群众多了,缠诉闹访的人少了。过去,案件未执行到位的时候,申请人往往会怀疑法院怠于执行,引发缠诉闹访。现在,申请人会耐心向我们确认:是否已充分调查被申请人存款、房产、股票、股权等全部财产信息?是否且依法采取了限高、失信等惩戒措施?在确认法院依法采取了全部措施,确实无法执行到财产后,绝大多数申请人都能表示理解,心平气和接受案件暂时无法执行到位的结果。这种融洽的工作局面,体现了老百姓法律意识的提高,是司法进步最广泛的体现。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仍未彻底消除,全国法院执行法官坚持线上办案,老百姓通过执行信息公开网、“粤公正”小程序等手段实时掌握案件进程,案件办理“不打烊”、执行工作“不停歇”、财产查控“不停摆”,这是司法进步的在最好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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