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法院扣押被执行人车辆遭阻拦,两人履行判决义务后获缓刑

2020-07-07 14:31:14来源: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作者: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张焜

  被执行人拒不履行还款义务,还在法院扣押车辆时与家人一起阻拦执行,最终两人因涉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被追究刑事责任。7月3日,从潍坊中院了解到,公安立案侦查后,被执行人履行完毕判决义务,最终分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原告孙某与被告李某、王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寿光市人民法院审理,判决被告李某、王某某共同偿还原告孙某借款本金44832元。

  判决生效后,李某、王某某未履行还款义务,申请执行人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法院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李某车辆一部,2017年12月6日,办案法官到寿光市上口镇依法扣押被执行人李某所有的该车辆,但遭到被执行人李某、王某某及李某母亲的阻挠,王某某自称怀孕并躺在车辆前方阻碍,导致车辆无法拖走,李某趁机逃跑。后在执行过程中,办案法官多次通知李某、王某某交付车辆,但其一直未交付。2018年9月,办案法官再次告知李某、王某某交付车辆,但二人仍拒不交付并隐藏车辆,致使法院无法执行。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的规定,寿光市人民法院决定以被执行人李某、王某某涉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公安立案侦查后,被执行人李某、王某某履行完毕判决义务,并取得申请执行人孙某的谅解。2019年1月25日,李某、王某某因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分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