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拒执行辱骂法官 济南这两口子收到法院罚单
2020-08-05 09:08:07来源: 大众报业·海报新闻作者: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李立红 实习生 贾立源 通讯员 刘建国 王梦瑶 济南报道
济南市长清区法院在执行一起民间租赁合同纠纷时,被执行人王某拒绝执行,其妻侯淑某电话谩骂执行法官,挑衅司法权威,法院分别对二人作出司法拘留、罚款的处罚决定。
2014年,庄文某因租赁合同纠纷将王某诉至长清区法院。最终,法院判决王某向庄文某支付租赁费及部分人工费60000元、经济损失60000元及逾期利息。判决书生效后,王某未能履行义务,庄文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王某无财产可供执行,且庄文某未能提供财产线索,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2018年4月,该案恢复执行。执行干警首先对被执行人王某提起网络查控,并通过邮寄方式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传票等法律文书,但王某收到相关材料后,既未申报财产,亦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同时,执行干警通过传统查控,未能查询到王某的财产线索。随后,执行干警在王某的户籍地张贴公告,但王某仍未履行义务。
2019年8月,根据庄文某的申请,长清区法院发布对王某的悬赏公告,悬赏数额50000元,并在辖区内张贴。悬赏公告张贴后,王某分多次自行过付给庄文某共计57000元。与此同时,王某之妻侯淑某(事后查证)通过悬赏公告底部的举报联系电话,打电话辱骂执行法官。执行法官明确告知:“我是执行法官,你有什么问题可以书面提出,请不要辱骂人。”但是,侯淑某不管不顾,仍旧多次打电话辱骂。
2020年8月3日,王某在强大的舆论监督以及限高措施压力下,主动来到长清区法院,要求与庄文某协商解决。王某的行为已经违反法律规定,法院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并对侯淑某罚款1000元。
最终,王某向长清区法院出具具结悔过书,承认错误,法院提前对其解除司法拘留。随后,王某主动通过微信平台缴纳执行款15000元及罚款1000元,案件执行完毕。
被执行人通过微信平台向法院缴纳执行款和罚款
办案法官提醒,当事人在反映诉求时,应该通过正当途径,依照法定程序和合理方式进行,不要为了一时之快,肆意妄为,切莫侵害法院干警权益,更不能挑衅司法权威和尊严。否则,将会为自己的行为付出高昂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