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全市首例涉拒执罪“老赖”被批捕

2017-09-13 09:11:36来源: 山东商报作者:

    商报济南消息(通讯员李冬华记者杨紫慧)今年8月,犯罪嫌疑人庄某某因涉嫌拒不执行判决罪,经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检察院批准予以逮捕。据悉,庄某某是今年济南市首例涉拒执罪被批捕的“老赖”。9月6日,涉案的1000万执行款终于过付给当事人刘某某。 

    据介绍,犯罪嫌疑人庄某某是两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被告人,2012年,刘某某分别与庄某某签订借款合同两份,两份合同均约定庄某某向刘某某借款500万元。合同签订后,刘某某当即借出了1000万,但自2013年8月起,庄某某不仅不再支付借款利息,也不偿还借款本金。 

    2013年12月2日,刘某某将庄某某诉至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2014年1月,双方签署和解协议,并由法院作出调解书,该两案最终均调解结案。调解协议签订后,在诉讼阶段一直非常配合的庄某某却消失了,刘某某无奈,只得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14年2月13日,刘某某向市中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立案后,消失的庄某某又出现了,于是,双方当事人再次签署执行和解协议。但是,庄某某压根儿就没有还款的意愿。同年5月29日,法院向庄某某发出报告财产令,然而庄某某并未执行。2015年3月3 0日,法院在查找到庄某某行踪后,对庄某某执行司法拘留15天。庄某某仍未积极还款,且在被释放后彻底人间蒸发。 

    2016年11月,法院向济南市公安局市中分局递交关于立案侦查庄某某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调解案的建议函。2017年7月21日,庄某某被刑事拘留,7月28日提请批准逮捕。8月1日,济南市市中区检察院批准逮捕庄某某。批准逮捕当日,庄某某家人即交付200万执行款,9月1日,又主动将800万执行款转到法院账户。 

    2017年9月6日,市中区法院将1000万执行款过付给刘某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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