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治老赖这事法院是认真的 老赖被批捕当日家人就还钱

2017-09-13 09:33:54来源: 舜网-济南时报作者:

  老赖玩失踪,换七八十个手机号一抓就见效,家人归还千万欠款

  济南一老赖在借钱1000万后,被债主起诉到法院,其签署还款协议后就玩起“人间蒸发”,多年来光手机号码就换了七八十个,债主甚至被其逼得心情极度抑郁。近日,市中区法院对该老赖使出“杀手锏”,对其进行司法拘留,接着该老赖被检察院批捕。很快,老赖的亲属主动归还了1000万欠款。此人也成为济南今年首例因涉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

  借1000万后数次“人间蒸发”,和解协议“签着玩”

  犯罪嫌疑人庄某某是两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被告人,2012年8月10日和10月26日,原告刘某某分别与被告庄某某签订借款合同,每份合同约定被告庄某某向原告刘某某借款500万元,合计借款1000万。借款合同签订后,刘某某履行了借款义务,自2013年8月起,庄某某未再支付借款利息,亦未偿还借款本金。2013年12月2日,刘某某将庄某某诉至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理阶段,庄某某一直非常配合。2014年1月,原被告双方签署和解协议,并由法院作出调解书,该两案最终均调解结案。调解协议签订后,在诉讼阶段一直非常配合的庄某某却消失了,不但不按期履行调解书确定的义务,电话也不接听,刘某某无奈,只得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14年2月13日,刘某某向市中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立案后,消失的庄某某又出现了,主动提出和解,双方当事人再次达成谅解,签署执行和解协议。但庄某某这次只不过是故伎重演,压根儿没有还款的意愿。因为庄某某没有按照和解协议履行还款义务,2014年5月29日,市中区法院向庄某某发出报告财产令。收到报告财产令后,庄某某并未按时向法院报告财产状况。市中区法院于2014年6月20日向其下达拘留决定书,但庄某某避而不见,该决定书最终未能送达。2015年3月30日,市中区法院在查找到庄某某行踪后,再次对其下达拘留决定书,对庄某某执行司法拘留15天。庄某某被司法拘留后,并未积极还款,而是在被释放后彻底“人间蒸发”。据该案的承办法官郝振龙副庭长介绍,庄某某具有很强的规避执行能力,其不但多次转移财产,而且居无定所,光电话号码就换了七八十个。

  批捕当日家人就还钱,千万欠款物归原主

  在掌握了庄某某转移财产的证据后,2016年11月,济南市市中区法院向济南市公安局市中分局递交关于立案侦查庄某某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调解案的建议函,并将执行卷和相关证据材料移送。市中分局于2016年12月9日立案侦查,2017年7月21日将庄某某刑事拘留,7月28日提请批准逮捕。8月1日,济南市市中区检察院批准逮捕庄某某。批准逮捕当日,庄某某家人即交付200万执行款,9月1日,又主动将800万执行款转到法院账户。

  2017年9月6日,市中区法院将1000万执行款过付给刘某某。在执行款过付现场,刘某某非常激动,军人出身的他在商场拼杀多年,经历了无数风雨,但这次他却激动得几乎流下泪水。他说,“我和我爱人在济南起步,然后在深圳奋斗多年,积累了一些财富,也积累了很多自信。出于回馈家乡、回馈朋友的考虑,在庄某某没有提供任何担保的情况下我把这1000万借给了他。追债的这几年,是我人生最灰暗的几年,因为,我不仅有可能失去我辛辛苦苦赚得的财富,更可能失去我多年建立的自信。感谢市中法院让我近乎抑郁的人生见到光亮!”

  这则案例,也成为济南市中区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加大执行威慑力度的一个“缩影”。据介绍,2016年以来,市中法院共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简称拒执罪)案件22件,其中有6件案件的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自今年6月份开展“百日执行攻坚”活动以来,共计拘传11人、搜查27人、拘留37人、罚款23人,强制腾房7次,取得良好效果。

  刷爆信用卡不还款,老赖各种“躲猫猫”法院启动速裁判案,两日拟审结36起

  你来或者不来,案子就在那里,该还的钱终归得还……9月11日,记者从天桥法院获悉,该院计划用两天时间,速裁36起因信用卡引发的纠纷案件,这也成为该院成立速裁中心以来,首次采用速裁形式密集开审商事案件。在当天上午的庭审中,9名老赖被告纷纷缺席,但案件仍旧如期宣判。

  上午10点,天桥区人民法院。随着审判员的法槌落下,案件正式开庭审理,但偌大的法庭内,除了一名审判员和一名书记员外,就只有原告席上坐着一名律师,被告席上“空无一人”。根据审判员宣读的案件情况,记者了解到,这是一起因信用卡引发的纠纷案件,坐在原告席上的是某银行的代理律师,被告一方则是欠款的开卡用户。在当天上午开庭的过程中,共陆续涉及9起同类案件,欠款的数额少则几万元,多则十几万元。但不约而同地,欠钱的被告一方,没有一人前来应诉。

  天桥区法院审判监督庭员额法官肖葵,正是这一系列案件的审判员。她介绍,当天案件的审理,是天桥法院自今年8月份速裁中心成立以来,第一次采用速裁形式集中密集开庭审理当庭宣判的商事案件。该院准备用两天的时间集中审理同一原告、不同被告的36件信用卡纠纷案件。

  据介绍,这批案件涉案标的达400多万元,原告为某银行信用卡中心,被告都是信用卡用户,包括本市及外地用户。被告办理信用卡后多次消费透支,未能及时还款,双方形成诉讼,天桥法院立案后及时进行了送达。该批案件案情简单、事实清楚,法院开庭审理后当庭作出判决,自立案至判决共计23天,提高了审判效率。同时,减少了当事人往返法院的次数,能够在最短的时间内拿到判决。

  据原告银行一方的代理律师介绍,在这些拖欠信用卡的老赖被告中,既有济南本地人,也有外地人。从年龄层面来看,大多数为“80后”、“90后”,少数为“60后”、“70后”,这些人在透支信用卡后,绝大多数没有履行还款义务。倘若按照之前的程序,审结一起案件至少需要3个月的时间,既耗费人力、物力,也不利于法院审结执行。如今借助案件速裁,遭受损失的银行一方可以尽快追偿,避免损失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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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些案子“简单”适合速裁审理

  据法官介绍,对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民商事案件适用简易速裁程序审理:(一)当事人双方到庭请求即时解决的案件;(二)物业纠纷;(三)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四)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五)银行卡纠纷;(六)家事纠纷;(七)民间借贷纠纷;(八)租赁合同纠纷;(九)其他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金钱给付纠纷。

  在案件审理时,立案庭决定受理适宜速裁程序案件后,应当在送达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时向当事人一并送达《适用速裁程序告知书》。采用速裁方式审理民商事案件,一般只开庭一次,庭审直接围绕诉讼请求进行,不受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及法庭调解等庭审程序限制,但应当告知当事人回避、上诉等基本诉讼权利,并听取当事人对案件事实的陈述意见。采取速裁方式审理民商事案件,可以不必归纳争议焦点,直接围绕原告的诉讼请求是否成立来举证、质证和辩论。

  速裁审理的民商事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审结,特殊情况经批准,可延长审限至四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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