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集中行动:6名“老赖”将在拘留所吃月饼

2017-10-03 14:20:01来源: 大众网作者:

  为加强执行力度,维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让申请执行人过一个“好节”, 9月27日至29日,即墨法院开展为期三天的中秋集中执行行动,共出动警力58人次,车辆15辆次,集中对23件涉民生案件开展突击执行。

  执行局干警凌晨五点到达单位,五点半准时出发,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在晨光中寻找失信被执行人,保证找人和查找财产的成功率。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和司法警察密切配合,统一配备执法记录仪、单兵执法装备,全程进行录音录像。执行法官注重辨法析理,避免矛盾激化,对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依法采取拘传措施,确保执行过程规范、透明。

  此次集中执行行动共拘传23名被执行人,扣押车辆3辆,其中9人当场履行还款义务,包括一名抗拒执行长达14年的失信被执行人,7人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执回案款100余万元,6人因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被司法拘留。

  2014年9月,隋某驾驶摩托车将张某撞伤,张某左上肢损伤被认定为九级伤残,即墨法院判决隋某赔偿张某经济损失20余万元。

  2015年12月,张某向即墨法院申请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查询了隋某财产状况,因其刚满18周岁,无固定收入,并未查到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法官到隋某家中送达法律文书时,做其父亲隋大某工作,希望其协助儿子履行赔偿义务,并询问隋某下落,隋大某“护子心切”,未提供线索,也没有答复是否愿意代其儿子赔偿。多次寻找隋某未果,执行法官继续做隋大某工作。经过法官耐心地明法释理,隋大某意识到其儿子尚年轻,以后的路还很长,不能一辈子在躲藏中生活,最终,同意帮儿子履行赔偿义务。在法官的主持下,隋大某明确了还款计划,并承诺为其儿子提供执行担保,如不能按期履行将承担连带责任。还款期间,隋某试图与张某协商降低赔偿要求,但双方没达成一致意见,隋某中断了履行计划。此次中秋集中执行行动中,承办法官将执行担保人隋大某拘传到庭,最终隋大某与张某达成执行和解,履行了赔偿义务。

  2001年,单某在使用粉碎机打玉米时,将前来帮工的刘某撞伤,造成刘某右股骨内侧髁粉碎性骨折,伤残鉴定为六级,经审理,即墨法院判决单某赔偿刘某医疗费1.5万余元。2003年,刘某向即墨法院申请执行,因单某法制意识不强,十余年来,到处躲藏抗拒执行。此次中秋集中执行行动中,执行法官根据所获线索顺利找到单某,将其拘传到庭,经执行法官耐心劝说,讲明法理,单某履行了赔偿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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