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想参加“两委”选举?没门!

2018-01-03 15:26:37来源: 济南日报作者:侯月

  本报讯(记者 侯月)目前正值村和城市社区“两委”换届之际,在“两委”换届选举资格初审工作中,全市法院承担了一项光荣而艰巨的任务——把好“法纪关”,将其中的“老赖”揪出来,上报组织部门取消其参选资格。近日,章丘区法院将21名已经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村干部“请”进法院,进行集体约谈。

  2016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提出要“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为进一步提高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能力,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跨部门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机制建设,《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出台,规定了11类37项惩戒措施,包括从事特定行业或项目限制、政府支持或补贴限制、任职资格限制、准入资格限制、荣誉和授信限制、特殊市场交易限制、限制高消费及有关消费、出境限制、加强日常监管检查、加大刑事惩戒力度等。

  根据意见,章丘区法院向组织部门建议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村干部的任职资格进行限制,得到组织部门认可。约谈中,执行法官明确告知如不及时不履行义务,失信被执行人不得作为村干部的候选人,组织部门将限制其任职资格。同时,组织部门也专门成立工作组,对已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村干部进行调查和谈话,督促村干部履行义务。

  截至发稿,21名被法院约谈的村干部一部分履行了还款义务,另一部分与申请人达成了和解,执行到位标的额1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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