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人担保,谁成想自己却成了“老赖”
2018-04-04 10:26:10来源: 齐鲁壹点作者:孙丽娟
3月30日,“老赖”许某正在家中熟睡,被高区法院执行干警当场堵住并带回法院。原来,威海某建设集团欠威海某门窗公司工程款23万元,之后,该建设集团倒闭,法人不知去向,作为担保人的许某要承担还款连带责任,没成想自己竟成了“老赖”。
2013年9月,威海某门窗公司为威海某建设集团制作安装铝合金门窗,工程款总额为329489元。根据双方合同约定,该门窗公司如约完成制作安装,而被执行人建设集团在门窗公司多次索要款项后,只支付了150000元,余款由该建设集团出具欠条,许某作为欠款担保人,在欠条上签字担保。
之后,该建设集团、许某又为该门窗公司出具证明,承诺若未能在2017年1月18日前还清欠款,将自愿承担违约金及其他损失,欠款总额为230000元,还款最后期限已过,建设集团至今未偿还。于是,门窗公司将威海某建设集团、许某诉至高区法院,法院依法判决,建设集团于2017年8月30日前一次性给付门窗公司欠款230000元,许某对债务承担连带给付义务。判决生效后,建设集团与许某均未履行义务,门窗公司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经调查,建设集团公司倒闭,法人去向不明。法院多次联系被执行人许某,责令其到庭执行并申报财产等情况。许某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法院经过多方查证,许某名下并无可供执行财产。
在全市法院开展的第十次集中执行行动中,高区法院执行干警赶到许某家中,将其带回高区法院。后经执行干警明理释法,被执行人许某认识到承担连带责任是自己应尽的法定义务,当下承诺将于近期履行,申请人也表示理解许某的处境,双方达成执行和解。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孙丽娟 通讯员 林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