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贺!山东3案例入选

2024-02-26 10:36:03来源: 综合最高人民法院 威海中院 泰安中院 济南中院作者:

  2024年2月18日起,最高人民法院从推动形成调解工作新格局、做实指导调解业务职能、推动打造调解特色品牌、推动做实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的角度,分4批陆续发布40篇“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 做实指导调解法定职能”典型案例。山东法院有3篇案例入选。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212号

  山东省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宋村人民法庭

  坚持党委领导 前端联动 多点发力 走活调解工作一盘棋

  山东省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宋村人民法庭锚定“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目标,立足和延伸审判职能,抓源头推动融合共治,抓前端做实矛调指导,抓全局实现一体化解,收案从2017年的近500件降至2023年的约300件,成讼案件数量年均降幅8%。

  一、坚持党委领导,凝聚多元调解“同心圆”

  一是“一员三长”联调联处。构建辖区镇街党委政法委员和派出所所长、司法所所长、法庭庭长“一员三长”工作机制,创设“一个法庭、一个派出所和一个司法所、一个农村工作片”的“121”联调联处工作法。对于联动部门反馈的涉法问题,宋村人民法庭“走出去”协同联动部门研判会商,实现信息共享和调解互通,促使矛盾在“首问”端就地化解。通过联调联处,成功化解村委与村民群体性土地纠纷56件、与租户租赁合同纠纷20余件,使大量纠纷止于诉前。

  二是指导调解组织调处。探索总结“446”分类指导工作法,做实指导调解职能。“4时4不”事前培训。在调解员队伍更新、新法新规颁布、纠纷出现新形态、疑难问题较多等4个问题易发多发节点,坚持培训在先,确保调解员不随意调解、不吃夹生饭、不机械调解、不带着问题调解。坚持“6性”分类指导。注重集中培训的系统性、线上指导的即时性、因案而异的针对性、参与诉讼调解的引导性、座谈交流的互补性、类案案例的参照性,把指导调处落地落实落细。

  三是督促履行提升调处成效。提示调解员在调解协议上增设违约条款、附加自动履行告知书等,并在付款期限届满前电话提示当事人自动履行调解协议,跟进督促当事人如约履行,巩固调解成果。2023年以来,如约履行率达97.2%,有效减少衍生案件。

  二、坚持文化筑基,奏响家事调解“最强音”

  一是打造“仁孝有家”工作品牌。建设心灵驿站、亲情调解室、合家欢亭等场所,设置“仁孝”文化、家和业兴文化板块,着力打造“仁孝有家”工作品牌。同时,在妇女节、儿童节、开学季和重阳节等节日期间、重要时点针对性开展反家庭暴力、送法进校园和倡导尊老、敬老、爱老普法宣传。2023年以来共组织开展各类普法宣传4场次,服务群众300余人次,解答问题53个。

  二是引驻“昌阳大姐”调解品牌。邀请“昌阳大姐”调解组织驻庭调解,对家事纠纷联动调处。民政部门把好协议离婚关口,尽量促调促和;人民法庭把好裁判尺度,对危机婚姻实施挽救;妇联派出心理咨询师和家事调解员参与调解,有利减少家事纠纷发生。2023年来,共调处案件100余件,占比42.3%,调解案例先后被省市媒体报道7次。

  三、坚持科技赋能,打造全域调解“一张网”

  一是“一案三推”综治发力。将诉源治理触手由诉前调向立前调再延伸,探索立案登记审批前的“立前调”“一案三推”机制,对适宜以非诉方式化解的案件,通过网络向区矛调中心和涉事单位、属地推送预警,人民法庭同时介入指导,力促纠纷立前化解。推进府院联动走深走实,依托联席会议、微信群等,常态通报辖区民商事纠纷成讼情况,就“四类案件”频发领域、高发区域进行重点预警,常态会商促进纠纷前瞻化解。

  二是便民调解“一网通办”。宋村人民法庭在辖区3个镇综治中心设置便民诉讼服务e站,在人员较多的3个村居、1个社区设置共享微法庭,实现在线诉讼咨询,指导网上立案、调解、庭审等。对各类调解组织人员开展培训,引导依托诉服e站设备开展调解工作,实现不出村镇即可与人民法庭视频连线,合力实质化解纠纷。自2021年10月诉讼服务e站设立以来,累计服务群众500余人次,线上调解100余次、线上指导180余次。

  三是线下“肩并肩”代办。针对老年人不善使用诉讼服务e站问题,法庭设立诉讼服务引导员,“手把手”“肩并肩”全程代办。对老弱病残孕等特殊群体,法官、调解员“上门服务”,为群众排忧解难。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220号

  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

  加强分类分级调解指导 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

  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指导调解法定职能,打造分级分类指导调解体系。2022年以来,共指导各类组织实质化解矛盾纠纷6000余起,有效助力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一、深化分类指导横向联动

  结合辖区纠纷特点,重点围绕易发多发、社会影响大的五类案件,精准对接五个主体。

  一是助力岱岳“为民协商”平台,稳妥化解民生类纠纷。与区政协共同组建12支“为民协商工作小组”,支持“为民协商”平台以群众的方法解决群众纠纷,共巡回参与村镇为民协商会议140余次,指导为民协商平台化解矛盾纠纷1100余件。

  二是指导房管协会,集中化解物业类纠纷。针对城区物业类纠纷多发的特点,由城区天平人民法庭发挥类案专审优势,指导辖区12家房产协会调解组织通过人民调解平台集中化解纠纷,2022年以来,共化解该类纠纷1500余件。

  三是指导地方商会,高效化解涉企纠纷。充分发挥商会与企业之间纽带作用,根据辖区企业和行业商会的不同特点,在各法庭辖区设立商事商会调解中心6处,指导调解涉企纠纷500余件。指导调解的某劳务服务中心与某园林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例入选2023年全国工商联“百佳商会调解典型案例”。

  四是支持仲裁机构,精准化解金融类纠纷。出台诉裁对接意见,探索由人民法庭直接向仲裁机构分流并支持化解金融类纠纷。2023年以来,共向仲裁机构推送商事纠纷600余件,支持仲裁员调解510件,调解率达83%。

  五是支持人社部门,源头化解涉农民工讨薪纠纷。设立“岱法护薪”诉调对接工作站,参与区人社局开展农民工专项维权工作10余次。其中,山口人民法庭指导调解的一起涉及325名农民工的讨薪纠纷,仅用2天时间在诉前得到实质化解,追回欠薪814万余元。

  二、实现分级化解四级协同

  在辖区设置巡回审判点6处、诉调对接工作室10个,以网格—社区(村)—乡镇—区政府为层级,实现矛盾纠纷分级化解。

  一是以网格为灵敏“触点”。选派37名干警融入辖区1671个网格,对网格员开展调解技能培训。2022年以来,共组织培训24次,指导网格员调处纠纷720余件,推动矛盾纠纷就地化解。

  二是以社区为重要“节点”。根据城乡法庭不同特点,在社区(村)分别设立诉调对接室、“法润乡村”服务点共20处,因地制宜指导制定乡规民约,助推道朗镇里峪村获评“全国文明村”,范镇郑寨子村获评“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

  三是以乡镇为有力“支点”。徂徕人民法庭选派“法律服务专员”入乡镇,指导制定农家乐承包经营合同、土地流转合同等样本。满庄人民法庭助力辖区形成“众议众调”工作法,入选2023年全国“枫桥式工作法”单位。

  四是以区政府为关键“耦合点”。选派专业法官团队入驻区综治中心,会同其他解纷力量共同构建以人民调解为基础、各类调解衔接联动的调解工作格局,2023年全区信访量下降18%。

  三、落实固本强基五项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保障。紧紧依靠党委领导,坚持每月向区委、每周向区委政法委汇报指导调解工作。主动融入党委领导下的社会治理大格局,推动人民法庭与11个乡镇综治中心联络对接,形成工作合力。

  二是筑牢人才支撑。坚持专业力量下沉,为辖区6处法庭配备员额法官21名,占员额法官总数的34%,配齐配强指导调解队伍,提升调解工作效能。

  三是做优技术服务。深化智慧法院成果应用,加强软、硬件建设,搭建“指导调解e平台”,在人民法庭设立信息化调解室6个,确保工作高效运行。

  四是强化考核推动。把指导调解工作纳入人民法庭法官业绩考核,作为评先树优、提拔晋级重要参考,激发工作活力。

  五是加强宣传引导。通过“两微两网”、报纸期刊等媒体发布指导调解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80余期,为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营造良好氛围。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242号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姚家人民法庭

  打造“全流程”调解新模式 促推劳动争议诉源治理

  2021年5月起,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姚家人民法庭集中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在劳动争议预防化解“全流程”中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履行指导调解法定职能,实质化解纠纷。2022年,辖区用工主体增加近2万户的情况下,劳动争议案件总量下降30%,调撤率升至45%,发改率降至2.7%,实现零上访,为辖区劳动关系和谐与社会稳定、营商环境优化提供有力司法服务保障。

  一、调解指导覆盖“全流程”,诉源治理形成闭环

  坚持能动司法理念,在劳动争议“萌芽、诉前、诉中、判后”四个阶段积极履行支持和指导调解法定职能,打造调解指导“全流程”,形成诉源治理闭环。

  一是职能向前延伸,消解劳动争议于萌芽。“走出去”加强解纷指导,主动宣讲劳动法规,对用工风险重点企业进行走访,帮助完善用工管理制度,推动企业内部调解机制建立。把企业家、高校毕业生、部队转业人员“请进来”,邀请观摩庭审,召开座谈会,培育和谐劳动关系与理性维权理念。累计印发《劳动争议知识问答》《劳动争议诉讼指引》等宣传手册5000余份。

  二是端口前移个别指导,化解劳动争议于诉前。端口前移至劳动争议的协商、调解、仲裁阶段,发挥法律专业优势,加强对调解工作的引领与指导。提前介入重大群体性案件的诉前调解,进行有针对性的指导,与仲裁委员会、调解组织协同联动,将劳动争议化解于诉前。

  三是诉中业务指导,穿透式思维消除衍生诉讼。加强业务培训,指导调解员善用穿透式思维找准纠纷根源,实质化解纠纷。

  四是判后跟进指导,司法建议预防同类争议。总结企业用工管理和争议协商调解机制建设不足,有针对性提出司法建议,预防和避免同类型纠纷反复发生。

  二、推动各类调解深度融合,多元解纷形成合力

  发挥司法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促成各类调解机制深度融合、有机衔接,形成劳动争议大调解工作格局。

  一是推动“四调联动”,形成调解合力。打造劳动争议多元解纷平台,实现企业调解、工会调解、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协作与联动,设立联络员,互相派驻调解人员,促推各类调解组织优势互补,形成解纷合力。

  二是统合“四轮调解”,保证调解成效。引导企业内部调解委员会对劳动争议进行首轮调解,指导工会进行第二轮调解,支持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第三轮调解,最后由法庭组织第四轮调解。辖区每年劳动争议总量5000件左右,在法庭指导和帮助下,经企业内部调解、工会调解、仲裁调解后,争议化解率达75%。

  三是聚合“四方力量”,释放调解效能。针对企业、工会、仲裁促成调解的纠纷,劳动法庭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分析反馈调解协议确认情况,放大调解示范效应,提升公众对调解工作的接受度与信任度。

  三、打造专业化调审团队,实质化解贯穿始终

  发挥专业化调解审判优势,把实质性化解贯穿案件审理始终,案件质效大幅提升,调撤率从劳动法庭成立前不到10%提至45%,同比二审发改率从20%降至2.7%。

  一是针对调解员组织专业化业务培训,增强调解技能。劳动法庭共有两个劳动争议专业化调审团队,定期组织调解员旁听庭审,帮助熟悉审理思路;通过发布《劳动争议审判白皮书》,制发常见纠纷指导案例,提高调解员专业化水平。

  二是聘请退休法官,充实调解队伍。自2022年起聘任省、市、区三级法院退休法官担任特邀调解员,充分发挥深厚法律功底和丰富司法经验,高效化解疑难复杂劳动争议。

  三是深入调研纠纷成因,做到案结事了。注重引导调解员在调解过程中查找纠纷成因,识别劳动者、用人单位真实诉求,综合考虑双方情况,由调审团队牵头制定“一揽子”调解方案,实质化解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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