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中院成立“执前和解中心”促进协商化解执行争议

2020-05-08 17:02:03来源: 东营中院作者:



  4月17日,东营中院成立“执前和解中心”,在东营人民调解中心和市中级法院挂牌。市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孙洪武,市司法局二级调研员马占峰为“执前和解中心”揭牌,市司法局四级调研员韩辉主持了揭牌仪式,市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王建民介绍了执行前和解中心的成立的相关情况。

  执前和解中心是东营两级法院按照上级法院的部署,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人民调解+司法确认” 机制的运用,加强执行难源头治理,缓和当事人之间矛盾,节约司法资源,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设立的。执行前和解是胜诉当事人依据生效法律文书在进入执行程序前,通过和解方式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履行方式、履行期限、履行金额等达成一致意见,从而使案件不再启动强制执行程序的一项矛盾化解措施。

  执前和解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尽快盘活涉案资金,实现生产要素的再分配,具有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意义。执前和解是为各方当事人提供一个更灵活、更便捷、更自主的履行方式,更自觉的履行法律义务,既节约执行司法资源,又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具有积极和现实的法律意义。执行前和解工作是顺应中华文化“和”的理念,采取人民群众乐于接受的方式,和平地协商化解执行争议,更好地成为各方当事人生活、生产、交往的“润化剂”,更好的成为促进社会稳定的“助推器”。
  执行前和解不放弃执行的强制性。执前和解是鼓励当事人自愿履行义务,如果和解成功,法院可以裁定终结执行,在履行期间,如果一方不履行义务,对方可以申请法院恢复强制执行,并实施失信惩戒。如果当事人不能达成协议,案件会及时转入执行程序,启动强制执行。
  执行前和解中心在人民调解中心挂牌是东营社会矛盾化解的创新。执行前和解中心在市人民调解中心挂牌是借助人民调解平台、借力专业化解经验、整合社会与司法资源,为群众提供最专业、最暖心的执行纠纷化解服务。
  东营中院挂牌成立执前和解中心,标志着全市两级法院执行前和解工作全面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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