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语翻译助庭审 公正司法“听”的见

2024-03-05 16:04:46来源: 茌平法院作者:

  2024年2月28日上午,茌平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开庭审理了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件。该起案件有一特殊之处:被告人是聋哑人。

  为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消除诉讼障碍,保障庭审顺利进行,茌平区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了辩护人,并聘请了两位手语老师出庭作为翻译人员。庭审中,法官、公诉人、辩护人主动控制语速、放慢庭审节奏,翻译老师通过手语将庭审内容准确传达给被告人,同时也将被告人通过手语及肢体表达的想法和意见在庭审中予以充分表达,保障了被告人的诉讼权利,确保了庭审有条不紊的进行。

  经审理查明:2023年4月份,被告人马某某在明知是犯罪所得的情况下,仍然跟随张某前往广东省汕头市,向陈某某提供银行卡并进行取现,经查其取现资金中共有被害人被骗资金66911元,马某某非法获利980元。综合考虑被告人马某某系又聋又哑的人、有自首情节、在共同犯罪中系从犯,但有犯罪前科等情节,最终,法庭对被告人马某某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违法所得人民币980元,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被告人马某某表示服判不上诉。

  一直以来,茌平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牢记司法为民理念、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将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结合,弘扬法治精神的同时传递司法温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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