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脉问诊 出方纾困 且看法院和企业的“双向奔赴”

2024-04-10 16:27:24来源: 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作者:

  “非常感谢日照中院,给予了我们民营企业满满的安全感……”近日,败诉的某食品企业却向法院表达了感谢。这是怎么一回事呢?

  个案把脉、主动问诊

  2023年2月三名职工将该食品企业告上法庭,要求法院确认该三人的股东身份。原来,这三名职工在1999年公司改制时购买了公司股份,公司也为其发放内部股权证。直到2016年,该三名职工因违反公司劳动纪律,被公司开除,解除了劳动关系,现三名职工起诉要求确认股东身份。公司则十分委屈,主张在双方解除劳动关系后,公司已依据内部股权管理办法收回职工的股权,况且该股份仅为内部股权,未经登记不属于公司股东。一审判决公司败诉,公司不服提起上诉。

  二审时,承办法官认为虽是股东身份确认的案件,但往往股东身份确认案件背后有其他矛盾,该案结束后还会有其他衍生诉讼,因此为化解矛盾纠纷,组织了多次调解,但由于双方调解意见差距较大,未能调解成功。因此,该案件只能通过裁判的方式处理。因该食品公司作为股份有限公司,职工持有的内部股权证已实质上证明了该职工持有公司的股份,符合公司法规定的股票的实质要件。双方虽解除劳动关系,但从公司提交的证据来看,并无证据证实该公司对于收回股东股权有完整的流程规定,故三名职工的股东身份应予确认,二审维持原判,该食品企业败诉。

  案件虽然以裁判方式结束,但企业的问题还在,败诉的原因也主要是程序问题。因此,法官主动向前一步,向企业进行判后释法说理,明确指出企业在三个案件中存在的内部管理等问题,公司方则表示服判。在交流过程中,法官发现企业在该公司内部管理及股权架构等方面还有很多问题,因此,建议公司列出亟待解决的“法律需求清单”,准备为企业来一次量身定制的“法律体检”,真正解决企业当前的法律困惑。

  精准开方、座谈纾困

  该公司的“法律需求清单”很快列出,日照中院的法官也没闲着,通过三个个案的审理,发现了该公司在公司章程内容以及公司管理方面的问题,及时总结出司法建议,希望能精准解决公司的相关问题。

  2023年11月份,日照中院民四庭庭长滕聿江一行三人走进该企业,开展订单式“送法进企业”活动,先就个案提出的司法建议向企业进行详细说明,再就前期与企业沟通的“法律需求清单”以及企业发展难题涉及的法律问题做了针对性解答,同时征求了企业对法院在服务保障企业高质量发展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该企业董事长在座谈会后表示,此次“送法进企业”活动有针对性的解决了公司的法律难题,并表示将认真研究司法建议提到的问题,用法治思维管事,用法治思维做事,完善企业规章制度,加强企业经营管理。2024年1月18日,该食品企业针对司法建议的落实举措予以回复,在送来反馈件的同时再次对日照中院表示了感谢。

  长效机制 法企共建

  上述三件案件的办理是日照中院“法护营商 司法助企”工作的缩影。近年来,日照中院始终坚持能动司法理念,积极打造“法护营商 司法助企”品牌,抓前端、治未病,争取“办理一案、治理一片”,创新开展“订单式”送法进企业活动,让企业感受高质量、有温度的司法服务。

  坚持“常态化”司法服务,创新司法助企联络专员制度,畅通法企互助新渠道。2023年先后组织干警分批次走进20余家企业开展送法上门活动,普法宣传受众千余人次,把企业需求清单转为共同的履职清单,助力企业健康有序发展。坚持“定向化”司法服务,针对在办理涉企案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法官主动走进企业,结合企业提出的“法律需求清单”以及企业发展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解答,有针对性的解决企业的“急难愁盼”,切实把企业需求清单转为共同的履职清单,助力企业健康有序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司法保障。坚持“精准化”司法服务,通过个案的审理,及时发现企业经营过程中的问题,助力企业持续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倾力解决制约企业发展面临的法律“瓶颈”。2023年针对企业经营管理问题已发出司法建议7份,精准破解企业发展过程中的法律难题。

  下一步,日照中院将继续牢固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案案都是试金石”理念,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强化对企业全生命周期和产业全链条的司法保护,努力为打造一流营商环境贡献法院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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