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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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 | 李养贵 | 照片: |
年龄: | 51 | |
性别: | 男 | |
身份证号码: | 370883196******818 | |
执行法院: | 邹城市人民法院 |
案件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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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依据文号: | (2015)邹民初字第548号 |
立案日期: | 2016-03-04 |
案号: | (2016)鲁0883执436号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邹城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孟令胜、李文文于2015年4月30日前偿还原告借款10000元、于2015年5月30日前偿还借款20000元、于2015年6月30日前偿还借款15000元、于2015年7月30日前偿还借款15000元、于2015年8月30日前偿还借款15000元、于2015年9月30日前偿还借款15000元、于2015年10月30日前偿还借款15000元、于2015年11月30日前偿还借款15000元、余款30000元及违约金3000元于2015年12月30日前付清,逾期每一笔借款未还,原告即有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全部欠款及违约金3000元的权利。 二、被告李养贵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发布时间: | 2016-10-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