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
被执行人详细信息
被执行人:刘茂林照片:
年龄:53
性别:
身份证号码:370723196******079
执行法院:寿光市人民法院
案件详细信息
执行依据文号:(2014)寿 民再初字第12号
立案日期:2016-01-21
案号:(2016)鲁0783执525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寿光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一、原审被告张建国、刘翠芹返还原审原告刘荣华借款332500元并支付利息(本金332500元,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自2012年2月28日计算至本判决生效之日),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二、原审被告陈建国、刘茂林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责任。原审被告陈建国、刘茂林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原审被告张建国、刘翠芹追偿;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发布时间:2017-0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