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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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 | 高丙峰 | 照片: |
年龄: | 34 | |
性别: | 男 | |
身份证号码: | 370123198******036 | |
执行法院: |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
案件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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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依据文号: | 2012槐民初字第896号 |
立案日期: | 2014-01-16 |
案号: | (2014)槐执恢字第00012号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济南市槐荫区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安中心支公司、高丙峰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医疗费、财产损失、生活费、交通费、精神抚慰金、死亡赔偿金共计694058元。案件受理费10050元,财产保全费2800元由被告高丙峰、王明明负担。 |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发布时间: | 2014-05-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