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攻心为上”“刚柔相济”历城法院执行局再腾一房

2020-12-08 09:26:36来源: 济南历城法院作者:

  2020年12月3日下午,被执行人杨某将位于七里堡的商铺主动腾空,经本院执行局工作人员确认后,将涉案商铺交付申请执行人七里堡某公司,该案件腾退房屋部分执行完毕。

  2020年9月7日历城区法院作出判决,解除杨某和七里堡某公司的租赁合同,要求杨某将涉案商铺腾退。判决生效后,杨某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腾退房屋,七里堡某公司因此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立案后,案件承办团队为防止矛盾激化多次约谈杨某,要求其积极履行判决义务,并告知其不依法履行的法律后果。11月2日承办法官王宁到涉案商铺再次约谈杨某,并对商铺内部进行拍照、录像,随后张贴腾房公告。另外,承办法官现场告知杨某,如在本院规定期限内仍未腾空,本院将依法强制腾退,同时杨某也将承担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的严重法律后果。在以上执行措施的压力下,杨某承诺11月30日前腾退涉案商铺。期间,承办团队多次前往该商铺,与杨某就履行腾退义务进行交流谈话。11月29日杨某来电称部分设备尚不能及时拆除,承办法官王宁到涉案商铺进行核实后,将上述情况告知申请执行人,经双方现场协商,延长了合理的腾空时间。12月3日杨某将涉案商铺腾退完毕,交付申请执行人。

  在执行过程中,将执行措施与合理劝导有效结合,“攻心为上”“刚柔相济”,是王宁执行团队执行腾退房屋案件的心得,自2020年7月以来已经成功腾退房屋4套。这种方式方法督促被执行人履行判决义务,可以减少案件办理的人力、物力及时间成本,避免矛盾激化,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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