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海事法院执行局创新执行措施 赢得国际尊重
2019-12-31 11:08:42来源: 大众网·海报新闻作者:
青岛海事法院 执行局负责人于文斌接受采访
大众网·海报新闻青岛12月25日讯(记者 王熠 郭欣 刘晓)今年4月26日,随着青岛海事法院执行局法官办理完解扣手续,马绍尔群岛籍的30万吨巨型油轮“尼莉莎”(M/V NERISSA)被解除扣押,从一场涉及六个国家的国际纠纷中“脱身”,交接给了新船主。
新船主将船名改为“尊重”,以表达对中国海事法官和中国法治的感谢和尊重,而这份“尊重”背后,是青岛海事法院执行局法官45天不分时差的全天候办公、8000公里的长途跋涉、四次上下船舶的辛劳工作。
事件源于注册于希腊的申请人与注册于新加坡的被申请人于2018年12月签订的一份船舶买卖合同。双方约定被申请人以3850万美元的价格,将其所属的马绍尔群岛籍“尼莉莎”轮卖给申请人,但被申请人却违约一物二卖,于是,申请人为了保障其权利实现,在得知“尼莉莎”将抵达青岛海事法院辖区时,主动选择向青岛海事法院提出海事请求保全申请,请求扣押被申请人所属的“尼莉莎”轮,希望能在船舶抵港后立即将其扣押,并申请保密。
青岛海事法院依法审查立案后,立刻启动了紧急扣船程序,并对案件信息进行了保密处理,开始了秘密扣押行动。当时,该轮的船舶自动识别系统(AIS)信号消失,意味着随时可能更换船东,情况十分紧急,为了及时获知其动向,赶在更换船东之前成功实施扣押,青岛海事法院的承办法官整个周末都没休息,不断刷新船东动态,对“尼莉莎”轮保持连续密切追踪。该轮目的港于确定为青岛港后,青岛海事法院执行局法官立即开始紧锣密鼓地实施扣押。
3月11日下午,当载运约30万吨巴西原油的“尼莉莎”轮停靠于青岛港某油轮码头时,立即被海事法官登轮依法扣押,“尼莉莎”轮转卖他人的计划即告落空。
然而,这不仅仅是“尼莉莎”一艘船的事情,该轮原本计划于青岛卸载13万吨原油后,继续前往天津交付剩余的17万吨,这样刚到青岛尚未开始卸货即被扣押,原定航行计划被迫中止。船舶的滞期损失每天约3万美元,无法按期卸货也将导致下游的原油加工企业生产困难,对国内企业造成巨大损失。若任由事态发展,不仅会给作为船东的被申请人带来灾难性打击,也将给相关期租承租人、货主造成巨额损失,各方纷纷请求允许继续前往天津卸货。
青岛海事法院执行局法官了解到这一情况,当即决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第二十七条关于扣押船舶后允许船舶继续营运的规定,协调各方,准许“尼莉莎”轮前往天津卸货,以最大程度避免损失扩大。承办法官争分夺秒,在当晚向海事局办理协助扣押手续的途中,便立即着手协调各方,但在没有得到足额担保的情况下,申请人迟迟未明确表态同意准许该轮继续营运。
继续拖下去,势必会导致船舶被拍卖。拍卖周期更长,各方都将遭受巨额损失。青岛海事法院执行局负责法官也随之开启了开启“无假日无时差”的工作模式,一方面继续加大协调力度,释明法律,分析利弊,积极引导各方理性对待,推进纠纷解决;另一方面,还要耐心安抚各方利害关系人,避免产生新的扣押,引起事态扩大,同时,根据港口安全、防污需要以及即将重大活动航行管制要求,法官还要“随叫随到”协调船舶移泊。
执行法官的努力终究没有白费,申请人终于在4月10日提交了同意准许该轮继续营运的书面意见。承办法官当即协调解决了船舶吨税、移泊费用等,尽速出海登轮办理了相关手续,准许该轮自青岛港起航前往天津港卸货后驶抵秦皇岛。4月20日,该轮完成了卸货,被继续扣押于秦皇岛港锚地,以完成航次检验,为调解创造条件。
期间,为了确保该轮安全营运并被继续扣押,青岛海事法院专门制定了严密的应急预案,并协调沿线海事局、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全程监督该轮。承办法官不分昼夜地实时跟踪该轮的航行动态。
在船舶被扣押于秦皇岛港锚地后不久,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加大了谈判力度,各方齐聚新加坡,展开面对面谈判,青岛海事法院执行法官实时远程推进,最终促成当事人和解,继续履行船舶买卖合同,一揽子解决所有纠纷。
申请人于4月25日中午递交了解除扣押船舶申请,并希望当日解扣,以便及时办理船舶交接。按照紧急优先程序,承办法官立即制作相关法律文书,和同事以最快的速度于当晚11时赶到秦皇岛,协调秦皇岛海事局、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办理了解除扣押船舶手续,并于次日一早大风禁航管制解除后,前往10海里外的油轮锚地登轮解除扣押。
解除扣押后,连夜从新加坡赶来的新船东与原船东登轮办理了船舶交接。“尼莉莎”轮被更名为“尊重”(M/V RESPECT),当海事法官好奇地询问来自希腊的新船东,为何将该轮命名为“尊重”时,他回答是:“为了表示对中国海事法官和中国法治的感谢和尊重!”
青岛海事法院执行局负责人于文斌说:“尊重法律,公正司法,是法治应有之义,青岛海事法院的执行法官在此案中以自己的专业、公正、担当、创新,为中国法治赢得世界的尊重与认同。而在这背后,除了敬业的精神,更重要的还有专业知识的支撑。”
据于文斌介绍,为了提高海事法院法官的素养,每名海事法院的法官都有上船实习机会。青岛海事法院和大连海事大学等海事院校的交流机制也实现常态化,定期组织海事法院法官到高校集中轮训。此外在涉及相关国际法、国外法等高度专业的问题时,青岛海事法院会选择借助“外脑”,国内各顶尖高校的法律院系都是海事法院在遇到相关法律问题时的智库,他们会把相关的法律问题做一个专业的解答,供海事法院作为审判决策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