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一“老赖”正在偷偷转移财产 被执行干警逮个正着

2020-10-10 07:45:38来源: 大众网作者:

被执行人车辆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王丽 烟台报道

  明明名下有辆车,但就是不想给钱,竟还妄图背着法院转移财产耍起“小心机”,却不知这样的行为会带来多大的恶果!近日在烟台,一名被执行人刚到法院说明暂无履行能力,转头就想把名下的车辆卖给别人,办理过户手续的时候被法院执行干警逮个正着。
  福山区人民法院于9月15日立案执行肖某申请执行贺某离婚纠纷一案,并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等手续,9月22日约谈被执行人后,被执行人表示暂无履行能力,法院依法冻结被执行人名下银行账户23503元。
  执行干警在查询财产后发现被执行人贺某名下有一辆奔驰GLE320,于是执行干警到车管所查封上述车辆期间,车管所表示该车有一个未办结的业务。
  经询问工作人员,执行干警发现被执行人正在车管所一楼办理过户手续,于是执行干警强制要求车管所取消被执行人业务,马上将车辆查封,并在车管所大院发现查封车辆的下落。
  在联系到被执行人后,执行干警向其讲明车辆已经被查封,现在需要扣押车辆,被执行人支支吾吾不同意,于是执行干警果断向被执行人出具查封、扣押财产清单,并将查封车辆扣押至法院。

法官提醒:

  有些“老赖”通过恶意转移房产,藏匿、变卖财产等方式,企图逃避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所以“老赖”们不要以为可以通过转移财产便可逃避债务,法院可依据《刑法》规定,对恶意逃避执行者进行判刑,到时不但要还钱,还要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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