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沭法院:一场跨越1700公里的两省三地联合执行行动划上句号

2020-08-21 08:35:57来源: 大众网作者: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邓梦娇 通讯员 杨维松 朱孟迪 临沂报道
  24台涉案挖掘机、价值37万元的大米,跨越1700公里由黑龙江省运至山东临沭。近日,由临沭县人民法院、黑龙江省呼兰区人民法院两家法院对6起合同纠纷案件进行了跨省联合执行。当事人百般阻挠、持续降雨、河滩地段难运输……面对执行过程中突发的种种困难,执行干警全力排除,用实际行动为这场跨越千里的执行任务划上了圆满的句号。

  此次执行的6起合同纠纷案件的申请执行人均是临沭县某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其中5起案件的被执行人是哈尔滨某实业公司,案件涉及29台某品牌挖掘机及租金费用,涉案执行标的款达到5000余万元;另外1起案件的被执行人是齐齐哈尔某工程公司,涉案标的额37万元。

  该6起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崔广平曾多次电话联系两家被执行公司的负责人,积极进行沟通,希望被执行人能够配合法院工作,尽快履行法律义务。然而无论是送达执行通知书、传票等文书,还是微信、电话线上沟通,被执行人总是以没有资金为借口搪塞,一直拖延履行。
  “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不能等!既然被申请人一直拖延时间,那我们就去黑龙江,到现场执行!”挂上手头的电话,执行干警崔广平毅然说道。
  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崔广平与干警吴汉龙、法警王广法、王统华在8月1日踏上了1700公里的执行之路。
  赶到哈尔滨,崔广平带领团队干警马不停蹄地赶往呼兰区人民法院,与该院执行局局长张雨波对接,将执行工作再一次进行了细致讨论,并到实业公司附近进行了踩点、走访,两家法院根据了解的实际情况,商定了联合执行方案。
  8月4日凌晨四点半,天刚蒙蒙亮,临沭法院、呼兰法院两家法院10名执行人员在实业公司门口集合完毕。谁料,执行工作还未开展,就遭到了公司法定代表人和安保人员的阻挠,对方态度蛮横,拒绝开门让执行干警进入。面对这类场景,有这几十年办案经验的崔广平深知,硬碰硬绝不可取,释法说理才是最好的选择。通过分析利弊和释明条文,对方态度逐渐有所转变,答应配合执行工作。经过一周的拆卸和运输,停放在实业公司场地的19台挖掘机在执行干警的护送下,顺利运往临沭。
  该实业公司另有5辆挖掘机在河滩上作业,河滩土质松软,运输车辆根本无法进入,加上连日的高温和降雨,道路更是泥泞不堪,大大加剧了执行难度。
  “联系沙厂,铺路!”众人一筹莫展之际,崔广平果断提议。连续三天加紧铺路,运输车辆无法进入的难题得到解决。
  艰难的工作环境下,执行干警更是担任起搬运工的角色,由于拆卸下来的设备都是钢铁制成,特别重,几天下来,干警们的衣服不知被汗水浸湿了多少回,嘴里急出了水泡、手上磨出了燎泡,就连脚部因长时间泡在水里也肿胀起来。面对恶劣环境和电话威胁,干警们丝毫没有退缩,仍将停放河滩上的5台挖掘机圆满执结完毕。
  实业公司还将另外5台挖掘机分别停放在河北、山西、珠海等地,在崔广平的沟通下,实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答应尽快返还剩余5台挖掘机。
  成功将实业公司的24台挖掘机执结到位后,8月12日,崔广平带领团队干警又急忙奔赴到下一个执行地点——齐齐哈尔。
  崔广平见到工程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李某,说明来意后,李某表现的特别配合,她表示近来公司经营遇到困难,暂时没有资金支付,但提出愿意用仓库里6.2万斤大米抵顶37万元的货款。见李某态度诚恳,并且通过实地走访调查,发现李某口中公司遭遇经营困难的确属实,崔广平遂与申请人取得联系。在征得申请人同意后,崔广平等人对抵顶大米的种类、规格、数量等进行了审查,申请人和被执行人达成了用大米抵顶货款的和解协议,为下一步的案件执行打下了基础。
  一直以来,执行难问题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藩篱,能否解决执行难问题,关系到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兑现,也关系到司法公信力的提升。在全国法院“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期间,临沭法院案件整体执结率达到97.92%,各项指标位居全省法院前列,被表彰为全省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先进集体。今年上半年临沭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1541件,执结1487件,案件平均用时39.07天,执结标的额90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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