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强三优丨梁山法院开展“梁剑执行·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行动

2024-06-03 10:53:27来源: 梁山县人民法院作者:

  “梁”剑执行

  今年以来,梁山法院牢记“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司法理念,践行司法为民宗旨,聚焦涉民生权益案件,依法开展集中执行行动,6月1日,该院成功执行一起涉土地争议纠纷案件。

  案件源起杨某某母女与张某某之间的土地争议纠纷,杨某某母女将张某某诉至法院,诉请张某某依法返还涉案承包土地。法院判决认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相关规定,依法判决张某某返还杨某某母女2.45亩承包地。

  判决生效后,张某某未在法定期限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杨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依法传唤张某某到执行局,对其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行为进行释法明理,但张某某仍不履行相应义务。

  为保障胜诉人合法权益,梁山法院执行局迅速启动强制执行程序,在相关部门的支持下,组织干警对涉案土地依法进行强制执行,并邀请公证处工作人员对执行过程进行全程监督,现场向杨某某母女交接了涉案的2.45亩承包地,并在收割清理完小麦后,第一时间耕种上玉米。“谢谢法院,帮我们维护权利,真是谢谢你们了!”涉案承包地交接完毕后,杨某某母女向执行法官激动地说到。

  利民之事,丝发必兴。下一步,梁山法院将始终坚定“如我在执”司法理念,常态化开展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行动,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以高效的执行质效,回应人民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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