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县法院:巧借外力,商会调解促案结事了

2024-07-22 10:59:18来源: 冠县法院作者:

  “收到了,非常感谢”,随着7500元转账到账,刘某与李某之间的纠纷也画上了句号。日前,冠县法院民一庭审判团队在调解一起运输合同纠纷案件中,通过与县工商联、县商会协作联动,对当事人释法明理、调解沟通,最终对立双方冰释前嫌,达成和解并顺利过付,实现了案结事了。

  基本案情

  刘某诉李某运输合同纠纷一案,该案原告刘某系河北省居民,被告李某虽户籍地在我院辖区,但联系电话归属地为广东省,其本人称现在广东省居住。考虑到本案标的额不足10000元,如果例行开庭审理不仅当事人诉讼成本负担较重,而且被告缺席审理的情况下,自动履行的可能性也较低,赵秀丽办案团队认为该案应当尽量调解结案。

  调解过程

  该案调解中,虽然初始联系时李某还配合调解,声称愿意核对一下合同欠款情况,及时结清欠款,但是,后期却采取拒接电话的回避态度,致使调解工作陷入僵局。经过联系李某近亲属、居住地网格员,办案团队了解到,李某并非没有清偿能力,而是因为与刘某之间存在矛盾不愿清偿相应款项,且李某具有较强的商业经营能力,系本县商会会员,若能向其陈清利弊,使其了解到调解的利害得失,本案具有较高的调解可能。

  办案团队迅速与县工商联沟通,依托法院+工商联联动解纷机制,邀请商会调解员参与本案调解,经商会调解员的劝导,李某端正了态度,主动与办案团队联系商量调解事宜。最终,在商会调解员和法官团队共同的释法析理、调解协商下,刘某与李某达成和解,利用互联网平台顺利签署了调解协议,李某在调解后第一时间过付了相应案款,案件得以圆满化解。

  示范意义

  本案中商会参与调解,是冠县法院“法院+工商联”联动机制提高解纷效能的生动实践,既充分发挥了“行内人”的优势,又推进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实现了双方纠纷的实质性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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