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乡县人民法院:党建引领赋能专项执行 全力兑现群众胜诉权益

2025-05-16 10:23:39来源: 济宁日报作者:

  金乡法院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将党建工作与执行工作深度融合,切实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今年以来,该院共执行结案1200余件,执行到位金额1.3亿元。

  党建引领

  擦亮司法为民底色

  金乡法院坚持以党建带队建,将党建品牌服务成果转化成为司法为民的强大动力。该院组建6个党员执行突击队,聚焦涉民生、涉金融、涉拖欠民营企业债务等执行案件,按照“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的执行原则,切实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被执行人肖某某源于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判决后一直拖欠未偿还。按照申请执行人王某提供的线索,肖某某在金乡县城经营一家食品店。4月16日一大早,党员执行突击队队长闫法官就带领执行干警来到被执行人肖某某的店内,面对突如其来的执行干警,正在招呼顾客的肖某某面露难色。执行干警耐心等待他安排好店内正常的经营后,进行耐心的劝导,最终,被执行人肖某某终于认识到拖延执行对正常经营和个人信誉带来的负面影响,当场支付5万元执行款。“之前都是我做得不对,我终于不再是失信被执行人了……”被执行人肖某某满脸歉意地对执行干警说。

  当最后一起执行案件被执结,已是灯火阑珊。据悉,16日当天该党员执行突击队共拘传被执行人8人,执结案件3起,通过调解达成执行和解案件4起,执行到位金额17余万元。“虽然苦点累点,但当执行案件被执结,我觉得所有的付出都值的,同时我也深切体会到了‘司法为民’四个字的分量有多重。”闫法官感叹道。

  攻坚亮剑

  全力兑现胜诉权益

  案件终本关乎群众切身利益。金乡法院严格落实终本案件审核制度,对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进行严格审查,首执案件终本率保持良性发展态势,始终位于全市基层法院前列。对于终本案件,由党员法官带领党员执行突击队通过集中执行、夜间执行等专项执行,向逃避执行、抗拒执行的“骨头案”“钉子案”集中亮剑。

  两年前,孙某某与赵某某产生财产纠纷,判决后孙某某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赵某某依法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向被执行人孙某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充分调查其名下可供执行财产情况,一直未能查询到孙某某下落,且其名下暂无财产可供执行。经申请执行人赵某某同意,法院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件件要见底,笔笔有交代。案件在程序上虽已终结,但执行干警一直没有停止查找线索,利用线上线下多种手段查控被执行人孙某某名下财产,协调派出所和村委会寻找孙某某下落。功夫不负有心人,执行干警在外地一家餐饮店找到了打工的孙某某,并依法对其进行传唤。通过耐心沟通、释法明理,孙某某当场支付赵某某部分执行款项,并承诺按照双方约定的还款方案分期还款,双方握手言和。

  金乡法院始终坚持“以终本不终结、执行不停步”的执着与韧劲,让生效判决变成群众手中的“真金白银”。自开展专项执行以来,共攻克小标的终本案件21件,执行标的金额90余万元,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了法治的温度与力量。

  上下联动

  合力化解执行难题

  “真是太谢谢你们了,俺的赔偿款终于拿到手了……”近日,家住金乡县化雨镇的陈某和陈某某接过执行干警交给的70万元赔偿款时激动地说。

  陈某和陈某某所说的赔偿款源于一起交通事故,2023年7月,李某某因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支付陈某和陈某某70万元赔偿款。入狱后李某某一直未履行赔偿义务。陈某和陈某某遂依法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李某某偿还赔偿款及利息。经调查,执行干警未能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到狱中和李某某沟通,他表示因在监狱服刑没有收入来源,无力履行赔偿款义务。

  执行干警与李某某父母沟通,其父母以生活困难为由,不愿意代偿执行款项。执行干警主动联系其居住的镇政府和村委会,一起做李某某父母的思想工作,释明履行财产判付义务对服刑人员有利的情形。最终,在法院执行干警、镇政府工作人员、村党支部书记长达5个小时的劝说下,李某某父母于当晚代为支付全部赔偿款。

  金乡县人民法院还积极探索执前化解矛盾纠纷的新路径,建立“调解员”制度,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特邀调解员参与执前调解,解决问题近40件。此外,严格落实《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完善联合打击拒执犯罪工作机制,申请被执行人涉嫌拒执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彰显了司法裁判权威,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

  “下一步,我们将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进一步提升执行质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平安金乡’建设和金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司法力量。”金乡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高松如是说。

法律服务